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
医保发〔2020〕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局),财政部地方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税务局:
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保”)制度为参保群众依法合理享受基本医疗保障、促进人民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进一步提高基本医保参保质量,保障参保群众权益,优化参保缴费服务,建好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基础信息管理子系统,现就加强和改进基本医保参保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以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为目标,以完善经办管理政策为重点,以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为手段,巩固提高统筹层次,加强部门数据共享比对,严格控制重复参保,大力提升参保质量,切实维护参保人医保权益,稳步做实全民参保计划,为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原则
坚持全面覆盖,补齐短板。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和依法参保要求,着眼保基本、全覆盖,有针对性加强重点人群特别是困难人群参保缴费服务,改进参保薄弱环节服务。
坚持分类完善,精准施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学生、新生儿、缴费中断人员等参保对象,根据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分类制定针对性政策,保障合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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