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复效是指人身保险合同因逾期未交纳保险费而失效后,在保险单规定的保留期限内,被保险人可在规定条件下申请恢复原保险合同效力。经保险人审送意,被保险人缴纳失效期间欠交的保险费与利息后,原保险合同即可恢复效力。简而言之就是让失效保单利用复效功能使其“起死回生”。
保单复效属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一般性条款,一般保单的复效期是2年左右。当投保人在缴费过了宽限期后,并且现金价值不足以自动垫交保费,保单就会失效,失效就意味着这份保单进入了两年的复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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