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1-3月份,是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年一度的集中缴费期。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148万尚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的参保人员,须于2013年3月31日(缴费截止日)前,尽快办理缴纳本年度养老保险费手续,避免因延误缴费影响个人养老保险权益。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实行按自然年度缴纳,采取银行代扣代缴的方式。尚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的参保人员应于2013年3月31日(缴费截止日)前,按原选择的缴费档次,将当年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用银行卡或存折,由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委托指定的银行代扣代缴。未按规定时间将应缴纳的保险费存入银行卡或存折,造成银行无法为其代扣代缴的,将视为参保人当年未缴费。
另据了解,政策允许尚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的参保人员变更当年缴费档次,如需办理缴费档次变更的参保人员,应于3月1日前到参保关系所在地村(居)委会或街道劳动保障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出处:青岛日报】